2014年4月29日 星期二

eTag可以不需公開招標嗎?

 最近遠通etag錯誤頻傳,而且政府每年付出的代價比人工收費還高(人工收費一年祇需4億6千萬元,但eTag政府需給遠通一年20億元),遠通老板還高調說「愛退就退」,而引發退租潮! 一個電信界的專家,告訴我一段當初Etc涉嫌專業綁標的故事: 其實etag前身etc,遠通在甄選時就發生紅外線系統技術,被質疑有:「1、受天雨丶霧氣影響其正確,2、必須對準車道才能準確」的技術瑕疵,但遠通卻有通天本領取得簽約權。後來果真發生當時交通部長的機要祕書宋乃五,涉及收賄偽造紅外線研究報告及洩露甄選委員名單而被判刑。所以本䅁涉及不法情節,當時為何沒有廢標? 民國100年左右遠通公司向交通部提出etc改為etag,而且也放棄紅外線系統改為目前的微波系統,交通部卻予以核准。既然系統都改變了,証明當時選擇紅外線系統是一項錯誤的政策。這對於當時採用微波系統被作掉的其它三家廠家包括宏碁等是公平的嗎? 但由etc改為eTag,系統由紅外線改變為微波系統,是否有重新公開招標?目前看來並沒有重新招標,祇直接准許! 從etc到etag,從紅外線到微波系統技術,從扁朝到馬朝,惟一不變的就是遠通!這麼大的弊端,難道就單憑一個宋乃五,就可以隻手遮天嗎?而馬政府時代直接由etc改為stag,沒有公開招標的弊端,恐怕需要好好徹查! 

惡地形丘陵地的整體治理方案

 惡地形丘陵地的整體治理方案

一、前言: 位於台南縣大內、玉井、左鎮、南化、龍崎、關廟及高雄縣的內門、田寮、燕巢等地區,有多數淺山丘陵的地形,而其山光禿禿、植生困難,山坡表面並呈現顯著地侵蝕溝痕和雨溝,這就是俗稱的「惡地形」。這種惡地形,就是由巨厚的泥岩層所構成。 這種惡地形,由於一片光禿禿、植生困難,在夜間灰白光禿的泥岩層挾雜著會發出微弱螢光的金屬礦物質,而形成如同「月世界」的景觀,所以也俗稱月世界地形。這樣特殊的地景也成為特色觀光的景點,著名的有草山月世界、田寮月世界、燕巢月世界即是。 上述巨厚的泥岩層形成於上新-更新世。這個泥岩層在曾文溪以南的臺南和高雄地區,幾乎很少夾有泥岩以外的岩石。在曾文溪以北的嘉義、臺南地區則較常夾有砂岩層。泥岩由於顆粒細小,而且顆粒間的膠結十分疏鬆,因此沖蝕狀況十分嚴重。泥岩的透水性低,遇水立即變得十分軟滑,易順坡下流,因此山坡表面上充滿了蝕溝和雨溝。

二、惡地形不適合造林:僅靠「刺竹造林」無法水土保持。 由於惡地形是由厚層的泥岩層為主的青灰岩地形構成,又稱為白堊土,左鎮農會曾多年舉辦「白堊文化節」。由於白堊土密度很高幾乎可說是不透水層,而且幾乎無法含水,所以植物根系很難生存,而且青灰岩富含鹼性,植物生存困難,祇有剌竹勉強可以存活。其它各項造林樹種也無法存活。 日據時期為作水土保持,就以刺竹為這一片荒漠白堊之地造林。但是由於白堊土遇到下雨,表層很快軟化溶為泥流,而快速侵蝕流失,山坡地流失速度非常快,一旦侵蝕到剌竹的植生基地時,也是整欉滑下來。所以刺竹作為水土保持功能的造林樹種的功能,顯然有其侷限性,效果非常有限。 地方百姓經常向我反應「刺竹的功能無效」,而為了這些剌竹把這些白堊地形列為林班地,而限制農民作水保設施來保護水土是錯誤的。

三、惡地形的地貌變化太快: 由於青灰岩白堊土遇到下雨即開始軟化,而溶為泥流,下大雨之後白堊土的山坡地,很快地就被大雨侵蝕流失,山坡地流失的速度驚人,所以山坡地的地形地貌變化很快。許多原來可能很峙的丘陵地,可能幾年下來,在山腳下已淤積成一片平地。 四、惡地形快速流失淤積,成為水患的肇因:台江內海短短二百年淤積的歷史借鏡。 白堊土青灰岩丘陵區,不但容易造成白堊土流失,造成山丘地貌快速變化,而流失的泥流進入山谷、溪流,造成嚴重溪流嚴重的淤積。就以左鎮鄉菜寮溪淤積的速度而言,原來新蓋的橋樑距離溪底約有10公尺,但不到5年時間,溪底距橋樑底部祇剩下2、3公尺,一下雨橋樑就被大水淹沒無法通行。地方就要求政府要再墊高道路重建橋樑。這些淤積現象,從細支流到支流到主流菜寮溪,再淤積到曾文溪等主要河川。

目前全台灣主要河川從八掌溪、急水溪、曾文溪、許縣溪鹽水溪、二仁溪,都是河川高灘地的高程高於堤防外的農田很多。這種現象正隨著氣候變遷暴雨暴潮而加快之中。此一現象不但不斷減少河川設計的徑流量、減少河川實際的保護容量與標準,也造成山區作水災的特有現象。治水必須疏竣,但在白堊土地區,淤積的速度遠大於疏竣的速度,所以水患日趨嚴重。在以石頭及沙為主要成份的河川,淤積時清淤沙石,政府還可賺錢;但在青灰岩的泥流淤積的泥土,則因為市場價值不高,所以政府尚需編列預算來清淤,淤積的愈快愈多,則政府花錢疏竣的負擔愈來愈大,這在政府財政日趨困難之際不遞是雪上加霜。

台南地區過去在荷據時代到1823年有一個很大的內海叫台江內海,面積廣達300平方公里,這一個如此廣域的內海的上游主要是許縣溪,但到了1823年因連續十餘天的暴風雨,使古曾文溪泛濫,大水在蘇厝及檨仔林間決堤注入台江內海,而分別來自「白堊地形」的曾文溪上游各支流、及許縣溪上游各支流的泥流,很快的淤積在台江內海,而導致台江內海許有港口(如洲仔尾港、柴頭港、堤塘港、木柵港)的功能因淤積而快速消失沒落,台南市著名的五條港也因而淤積消失,甚至到了19世紀末期連安平港也因為淤積而喪失其對外貿易主要港口的功能。這一段快速演化的滄海桑田的歷史,其實跟台江內海上游河川正是源自白堊土地形,青灰岩白堊土遇水即軟化成泥流的特殊地質有極為密切的因果關係。

五、牛埔農塘及在地農民的經驗與智慧:農塘及攔沙壩。 目前政府針對惡地形如何整治?雖然有龍崎牛埔農塘很成功的示範案例,但如何全面推廣到全部惡地形,卻沒有對策?一方面因為政府預算有限;二方面有許多惡地形雖然寸草不生,或已流失、或淤積成為平地,但仍編定為林班地,職權分工上也非水土保持局所能置喙。 牛埔農塘的案例,是政府有較大筆的預算,所打算的示範據點。其實許多惡地形地區的在地農民,在久遠的時候就已自已採取這種方案,自行自力建造攔沙壩,建設農塘,一方面較大的攔沙壩可以成為農塘,可以儲水灌溉或供飲水來源,也可以養魚,一舉數得。同時農塘也可將上游惡地形流失的泥流予以攔阻,經過數年後農塘逐漸被泥流淤滿而成一塊平坦的土地,而成為可耕種的農業用地。如此不但白堊土不會流失成為河川淤積的負擔,不會造成水患的元凶,而且依其不同階段發揮如下的功能:

1、農塘的農業供水及水源的功能。

2、滯洪池減少水患的功能。

3、微氣候調節,增加植物有利生長的環境。

4、景觀功能。

5、魚獲功能。

6、減少泥土流失,減少河川淤積,增加河川通洪量,降低水患的危機。

7、增加可耕農地。 無論是牛埔農塘或在地農民過去建設「小型農塘」及「攔沙壩」的經驗及智慧,其實才是惡地形如何作整体治理,應該可以借鏡的方法!

六、惡地形如何整体治理的方案? 由於林務局、水保局、水利署分屬不同部會的各自權責單位,各有本位主義缺乏整合。林務局祇管造林,不管水土保持;而水土保持局雖同屬農委會,但水保局不管林班地的水土流失及水土保護。但惡地形有許多地方寸草不生也還是掛著保安林,有地方地貌早已大變遷早已淤為平地卻仍屬林班地。至於水利署則不管野溪祇管河川,所以河川流域整体治理,在本位主義下,根本就有其困難。 個人認為惡地形對河川淤積、水患加劇,有嚴重密切關係,政府應該優先考慮成立「惡地形整体治理計劃及方案」,並應採取如下對策:

㈠惡地形不適合造林,實不宜再由林務局管理,應解編其林班地,而應移撥給水土保持局管理。

㈡政府應全面在惡地形的上游白堊丘陵,廣設攔沙壩及農塘,以達到保護水土,避免泥土流失游積河川。

㈢為加速本計劃的執行,應充分「善用民力」,尤其是承租戶或占有人,鼓勵其在惡地形的源頭,建設攔沙壩及農塘。並將淤平的土地,在不妨害水流的情形下,出租予農民占有人。

㈣對於無人占有的白堊地形,也鼓勵民間認養建設攔沙壩及農塘,以保護水土,並將認養土地出租給認養人。

第三勢力有生存的空間嗎?

 第三勢力有生存的空間嗎? 台灣是否有第三黨的空間?太陽花學運後呢? 太陽學運後(4.11)補述: 這一篇文章撰寫時尚未有反服貿佔領立法院的太陽花學運,沒有預測到此,是認為「兩岸服貿協議」是國共聯手制台,公然「買下台灣」的「陽謀」,這是衝擊民進黨「捍衛台灣」的核心價值,民進黨理應會全力阻擋,而且也會「群眾路缐」與「議會路線」併進,結果沒想到有很長的時間可以準備,但民進黨卻沒有做好事先的準備及宣傳完全不足,祇靠立法院少數杯葛,根本擋不住國民黨的多數暴力,民進黨也沒有發動群眾來阻擋馬政府的加速親中協議,似乎群眾路線已放棄。 幸好學生佔領立法院改變了台灣的政局。太陽花學運後「台灣的第三勢力」實質已成形,學運社運及這些共同參與的學者專家已實質成為壯大的第三勢力。而且反服貿運動結合台灣主體性及對中下階層的工作權的保障,正是第三勢力兩大主轄,也頗為契合! 但2014年1月份這篇文章仍有很大參考價值,當時我就肯定台灣有第三黨的空間,一個偏左(社會安全制度)的政黨。

原文: 一丶第三勢力的定位: 當然要定位第三勢力,需要解釋現有台聯丶親民黨丶新黨是否也代表第三勢力? 台聯因為從創始開始一直是無法超脫李登輝前總統的影子,它所代表的價值是台灣獨立,此外的追求價值並不明顯,所以在價值光譜上基本是更為獨立的立場,以及不滿民進黨的獨派支持者,所以在統獨光譜上基本上仍算是綠營!但在社會福利丶經濟丶財政丶環境、政治政策上台聯可能跟民進黨根本上毫無區隔,有時候甚至比民進黨更保守!至於親民黨則由宋楚瑜前省長創辦,其價值觀在統獨立場上與目前國民黨很難區隔,在社會丶經濟丶環境丶財政等公共政策,也與國民黨很難區隔。而新黨則是更積極趨統,已經被國民黨幾乎完全吸納。所以親民黨及新黨與國民黨在統獨光譜上主張趨統,基本上被歸類為泛藍陣營。但從社會福利丶經濟丶財政丶環境等公共政策而言,台聯丶親民黨丶新黨,這三個黨與國丶民兩黨實在很難區隔,所以還不能算是第三勢力! 第三勢力既然不是從統獨的價值光譜去定位市場,而是由社會丶經濟丶財政丶環境等公共價值去定位市場,則顯然是要走一條比現有兩大黨更為偏左的政治社會市場,而這個市場存在嗎?市場夠大嗎?

二丶競爭力衰退丶貧富懸殊擴大丶社會矛盾難解: 台灣目前的經濟情勢在亞洲四小龍已經遠遠落後予新加坡及韓國之後,而是後續競爭力更看壞,與中國的關係已由過去互補關係,轉為競爭關係,被超越的項目愈來愈多。而且經濟情勢轉趨對中國依賴情形愈來愈深。而與此同時東南亞的經濟持續快速成長,後進國家的追趕腳步也愈來愈接近。這樣的情勢顯現出的結果是,台灣貧富懸殊愈拉愈大,而中年失業愈來愈嚴重,勞工薪資十幾年毫無成長,連年輕人的就業都陷入困境,但房地產在大台北地區過去十幾年間漲了4、5倍,而能源成本高居不下,許多民生物價不斷攀升。相對於民間白領丶藍領階級的困境,但軍公教享有全球最優厚的退撫福利;而政府對企業的補貼丶免稅,更擴大貧富懸殊;政府對土地丶股票丶証券的稅賦制度,不但助長投機炒作,讓正常企業投資資金受排擠,同時也擴大貧富懸殊。台灣的南北差距持續擴大,城鄉差距也持續擴大。年輕人絶望,而中南部人已無法在台北生存。 而近十幾年來少子化快速惡化,因少子化對教育及關連性產業的衝擊正加速往上擴大,台灣的經濟丶社會無法持續性發展,反而陷入萎縮崩塌的危機中。

三丶如何解決當前困境?第三勢力發展的機運! 如何解決當前困境?當然執政者應負起最大的責任,過去6年馬政府國民黨無能固然應負起最大的責任,但阿扁也執政了8年難道就沒有責任嗎? 解決問題的第一步就是正視此問題,願意結合各界力量共同解決此問題!目前的情形就是朝野惡鬥,互推責任。執政黨無能,但在野黨看好戲,也沒有具體的對策! 第三勢力發展的機會,就在於如何解決當前的困境?當大家對台灣前途充滿著無奈!年輕人看不到未來!不敢結婚,不敢生小孩!中老年人,未來沒有保障!鄉村地區看不到未來,日漸沒落!年輕人、前中年人,飄浮在大台北都市的角落,看不到自己的未來!第三勢力就是推動解決當前困境的一連串的公民運動!

四丶如何解決當前困境的國政藍圖? 第三勢力必須結合社會各界精英,針對當前國家困境提出具體解決的國政藍圖,並能得到社會一定的認同!基本上我個人認為應包含幾個面向大政策:

一丶更大的全球化視野。

二丶更完善的社會福利安全網。

三丶更優質丶深化的民主改造運動。

四丶更有創意丶更有包容性丶也能確保台灣主體性的兩岸經貿政策。

五丶全球視野下台灣的振興經濟社會政策!

下列具體的政策,是值得參考的:

1、搶救台灣少子化的配套政策。

2、低學費政策。

3、敎育改革,重新重視技職教育,實作學習!

4、老人長期照顧保險制度的即早建立。

5、推動台灣經濟振興的政策!

6、推動直轄市與一般縣市立於平等地位的政策!

7、推動平衡城鄉落差的政策!

8、推動原縣升格直轄市之原鄉鎮市之區自治政策!

9、推動票票等值的德國式二票制(以政黨票得票比例為準分配總席次)的國會選制改造運動。

10、推動徹底杜絕基層選舉黑金問題的制度改革:

(1)地方組織改造為委員會組織,避免惡性對抗。

(2)選舉制度改為全政黨比例,票投黨不投人。

五、第三勢力對統獨及涉中政策的原則: 第三勢力雖然以社會丶經濟丶財政丶環境丶政治改造的公共政策為主要訴求,但統獨立場並非沒有立場,而是採取1、基本面充分務實,2、尊重現況原則,3、民主理念不可拋棄的大是大非!

亦即:1、充分「認知」台灣的現況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2、有關台灣的未來的任何改變,都必須充分尊重台灣2300萬人民的意願的「民主原則」。 對於目前涉兩岸經貿文化等政策,則應有一「客觀開放的評估平台」,充分聽取各界意見,在經貿自由的利益與國家安全社會安全間取得最佳化的決策!

六丶是否有市場?主觀的努力也很重要! 我認為是否有市場?客觀的情勢固然重要,但主觀的努力也佔非常重要的地位,例如下列幾個要素至為關鍵:例如,市場定位是否正確?經營策略?行銷力?行動力?堅定的意志,持續性的推動?等!當然人才與經費也是重要的關鍵!

七丶選制不利於第三勢力問題? 有一觀點認為目前國會採取單一選區二票制的日本模式,不但對目前綠營非常不利;同時與總統大選二合一選舉,也非常不利於第三黨的形成。而七合一選舉,地方首長的選舉,也是不利於第三勢力的形成。 的確有此問題,但政黨票祇要跨過5%,新的政黨就已初步站穩腳步;但要跨過5%,祇要市場定位成功,其實也並非毫無機會!

八丶是否投入2014年年底七合一大選? 但要在2016年跨越5%,則第三勢力如果等到2015年才開始投入,恐怕屆時焦點集中在2016年總統大選,第三勢力的行銷會被邊緣化。所以第三勢力勢必在2014年就必須投入,並應考慮至少六都市長人選,否則祗推市議員人選,恐怕也祇是跑龍套角色,效果不彰!

九丶第三勢力與公民運動或社會運動的關係? 有許多人認為第三勢力應從公民運動或社會運動產生,我能夠理解第三勢力有必要結合社會運動及公民運動,才能保持一定的社會關懷及理想性及動能!但社會運動及公民運動祇是回應台灣當前困境的其中一環,還是要回到根本的政治價值市場定位及更有效率的經營管理策略!

2014年應是許多有心人士思考此一問題的關鍵時刻,農曆年即將到來,我把一些思考的淺見,先拋磚引玉供大家參酌,也許可以幫助大家碰觸出一些火花來,也作為獻給台灣的農曆過年禮物!

原墾民與暫准貸地

 



原墾民與暫准貸地

案由: 本院委員______等___人提案針對農委會林務局限制「暫准貸地」承租者(事實上都是原墾民及其後代,如説明一)不得經營民宿,並將「暫准貸地」承租人經營民宿者,以違約為由予以終止租約或不續約,並訴請拆屋還地!此種作法不但違反國家發展觀光丶生態旅遊獎勵民宿的政策方向,也對人民權利嚴重的侵害。所以建請行政院應要求農委會林務局及所屬,應該:

一、開放「暫准貸地」得經營民宿,並配合出具同意書,使「暫准貸地者」能取得民宿的資格。

二、停止以違規經營民宿為理由,而對「暫准貸地者」終止租約或不續租丶及要求拆屋還地。三、

對於過去以違規經營民宿為由而對「暫准貸地者」終止租約或不續租者,及訴請拆屋還地,應停止訴追,並應重新予以續約。

提䅁說明:

一、原墾民的悲歌:暫准貸地的源由。 早在國民政府播遷來台以前,許多台灣的先民就已進入山林墾殖。有的遠自明鄭丶清朝時代即進入山區與原住民進行山產買賣,甚或定居下來從事農林業的墾殖;而在日據時期更大量進行林業開發林木砍伐,及墾殖高山農業,而有更多人進入山區營生。這些定居山區營生的人,除了原來的山地原住民外,尚有漢人及大量的平埔族人,這些先民可以説都是原墾民!

1、而國民政府統治台灣之始,這些土地都尚未進行總登記,而按照土地法第51條及第54條規定,這些先民在政府實施總登記時,都可以依土地法第51條主張原始取得,或依土地法第54條主張占有之時效取得所有權。但國有財產法於58年1月27日製定公佈,其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凡不屬於私有或地方所有之財産,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應視為國有財產。」而將所有山區先民所墾殖之土地及建築用地,這些當時全部未登錄的土地,在未經通知丶未經合法徵收的情形下,僅憑官方一紙法律即強制納為國有。然而依據土地法第54條規定,山區先民於該區土地總登記時,仍可以和平占有時效取得土地所有權;但絕不部分人因不諳法律,也未收到總登記通知,而未於期限內主張依時效取得土地所有權,有的則是官方政策故意不配合的情形下,而無奈地喪失主張權利的機會!

2、58年1月27日國有財產法制定公布後,台灣省政府也於58年5月23日公佈「台灣省國有林事業區內濫墾地清理計畫」,不但不尊重山區先民早於政府遷台以前即已開墾之事實,而將這些被劃為林班地範圍內之「原墾民」開墾之土地污名化為「濫墾地」。並依據該計劃將「原墾民」開墾闢建的房屋的建築基地,列為暫准建地,並以「暫准貸地」租約出租給原墾民或其子孫或其繼受人,此即為「暫准貸地」之源由。而此也正標記著「原墾民」土地被搶奪,復被污名化的一段歷史悲歌。

二、發展觀光丶生態旅遊丶獎勵民宿是國家的重大政策: 我國林業政策從戰後的森林開發的伐木取材,而大量砍伐林木的時代,導致水庫淤積災難頻繁,目前已更改為朝向森林保育水土保持的政策方向。但在兼顧森林保育永續發展的前提下,對於偏遠山區優美的環境,也是國內外觀光客嚮往的旅遊景點,觀光丶生態旅遊成為兼顧森林保育丶環境生態永續發展的最佳選擇。而觀光丶生態旅遊,這種無煙囱工業,也是振興偏遠山村的策略性產業。而民宿是被公認為最能將觀光旅遊的效益回饋給當地居民的方案,所以政府制定「發展觀光條例」,並於該條例第25條明定「輔導管理民宿之設置」。

三、暫准貸地多位於風景區,風景優美適合作民宿,政府應積極輔導協助: 本提䅁之山區先民開墾之原墾地,現已被林務局列管為承租的「暫准貸地」,隨著國人對觀光旅遊的重視,目前這些林班地已多數被列為風景區丶或國家風景區或國家公園,都是風景優美適合觀光的景點,依「發展觀光條例」第25條之規定,正是設立民宿的最好的地點,所以政府理應積極協助輔導,對帶動偏遠山村經濟及就業有很大的幫助。

四、農委會林務局反其道而行:(農委會92年5月9日林政字第0921605825號函) 可惜的是,農委會及林務局卻站著本位主義的立場,完全不顧「暫准貸地」是原墾先民辛苦開拓的歷史,更不顧國家發展觀光丶生態旅遊及鼓勵輔導設立民宿的政策,竟於92年5月9日以林政字第0921605825號函,「要求暫准貸地者祇能自住,不能經營民宿」,「違者終止租約丶不續租」,並訴請拆屋還地! 惟查該暫准貸地原來就是建築用地,而且房屋本就是合法的建築物,而且多已存續百年,最少也已有55年的歷史,祇能自己居住,不能申請經營民宿,實在是不合情理。而且林務局片面要求經營民宿者就是違規,而且要終止租約或不續租,甚至於政府浪費資源提起訴訟要求拆屋還地,手段顯然過當,甚至已經停止經營民宿了,還一路追殺,不但不續租,還訴請法院將合法房屋拆屋還地!這個行為已不符比例原則,手段過當! 目前全台灣已有幾百家在暫准貸地上經營民宿的住民,正面臨農委會林務局追殺趕走的命運,由於情況緊急,攸關台灣的觀光旅遊及民宿產業前途問題!

五、建請行政院的三大訴求:

所以建請行政院應要求農委會林務局及所屬:

(一)丶應該開放暫准貸地者得以經營民宿,配合出具同意書,使「暫准貸地者」能取得民宿的資格。

(二)丶停止對暫准貸地者,以違規經營民宿為理由,而對「暫准貸地者」終止租約或不續租丶及要求拆屋還地。

(三)對於過去以違規經營民宿為由而對「暫准貸地」終止租約或不續租者,要求拆屋還地者,應停止一切訴追程序,並應重新予以續約。

提案人:

連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