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1日 星期二

為何捨棄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而另設巷弄照護站呢?

林萬億為何捨棄衞福部社家署主管下現成的2529點的「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原台南縣時代的村里關懷中心),而另創二千五百多個「巷弄照護站」,受各界質疑呢? 1030期今週刊刊登了林萬億的説法,這個說法你能滿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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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問:長照二.○要設二千五百多個巷弄照護站,跟過去十年來設置的兩千多個「社區關懷據點」有何差別? (林萬億)答:最大不同應該是「在地安老」的差異性服務再擴大。光是送餐,不同族群,就要有不同服務。例如,到閩南人家中,阿公會把便當倒到碗公,再把菜挑出來,菜與飯分開吃;送到原住民那邊,就要送到石板屋的聚會所,把便當聚在一起共食;客家人卻是各自端著到公廟邊聊邊吃。 不同出身背景,也要有不同照顧方式。例如,九十歲的榮民與九十歲的農民,就是不一樣的老人。榮民因為經過戰爭移民,較能接受改變,可以接受集中;老農民喜歡在自家附近。在長照產業中,關照不同族群,要有不同的「文化敏感」。 關懷據點過去沒有力氣去整合,預計用四、五年,將大家詬病、片段、零散資源再整合,預計十年後,也就是台灣接近超高齡社會時,長照機制可以達到全面照護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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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評論如下:

一丶對於林萬億的答覆,除了「關懷據點過去沒有力氣去整合」這一句話算是跟問題有直接關聯外,其他的答覆説詞,完全跟問題無關,根本沒有回答問題!

(一)過去長照1.0送餐都由縣市政府公開招標,並沒有直接委託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去執行送餐,造成無法落實照顧在地化。所以林政委拿送餐作比喻,祇是更凸顯作為長照1.0的制度設計者的林政委,從一開始就排斥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也可以説一開始就祇有「照顧社區化」的口號,而實質的作法是將照顧社區化的關懷據點予以排除!

二丶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過去沒有力氣去整合,原因是什麼?林政委有去了解嗎?

(一)林政委是否知道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過去一年祇有12萬元? 這樣一個沒有專職人力,完全靠志工,每一個月的行政及活動費祗有新台幣一萬元的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在資源如此貧乏下要扮演社區在地照顧整合者的角色,當然有其困難;更何況長照1.0的整體設計完全跳過村里社區及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導致村里丶社區更沒有資源扮演在地照顧整合者的角色。

(二)衞福部為何不去檢討, 1、是否強化它的專職人員及配備丶設施? 2、是否長照1.0及2.0應該如何跟村里丶社區的「在地照顧」整合在一起。 結果林政委及衞福部負責官員,不但不知反省,反而直接以:「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過去沒有力氣去整合」而直接否定之。

(三)如果「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過去沒有力氣去整合」,那請敎林政委,在同樣的資源條件下,那「巷弄長照站,就有力氣去整合嗎?」 如果你資源不給「村里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卻把資源補助給另起爐灶的「巷弄長照站」,那不就是浪費了全國2529個現成的丶且運作一段時間的「村里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嗎?

三、巷弄長照站的性質是什麼?設施是公的?或是私人的?經營主體是公共的村里社區?或是私人? 在巷弄長照站,究竟是公或私都還沒定義清楚下,就直接否定既有的2529個具有「公共性」的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那是不是會有「圖利私人」的問題呢?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張貼者: 蘇煥智 於 上午1:19 林萬億為何捨棄衞福部社家署主管下現成的2529點的「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原台南縣時代的村里關懷中心),而另創二千五百多個「巷弄照護站」,受各界質疑呢? 1030期今週刊刊登了林萬億的説法,這個說法你能滿意嗎?

------------------- 「(記者)問:長照二.○要設二千五百多個巷弄照護站,跟過去十年來設置的兩千多個「社區關懷據點」有何差別? (林萬億)答:最大不同應該是「在地安老」的差異性服務再擴大。光是送餐,不同族群,就要有不同服務。例如,到閩南人家中,阿公會把便當倒到碗公,再把菜挑出來,菜與飯分開吃;送到原住民那邊,就要送到石板屋的聚會所,把便當聚在一起共食;客家人卻是各自端著到公廟邊聊邊吃。 不同出身背景,也要有不同照顧方式。例如,九十歲的榮民與九十歲的農民,就是不一樣的老人。榮民因為經過戰爭移民,較能接受改變,可以接受集中;老農民喜歡在自家附近。在長照產業中,關照不同族群,要有不同的「文化敏感」。 關懷據點過去沒有力氣去整合,預計用四、五年,將大家詬病、片段、零散資源再整合,預計十年後,也就是台灣接近超高齡社會時,長照機制可以達到全面照護的地步。」 ------------------

我的評論如下:

一丶對於林萬億的答覆,除了「關懷據點過去沒有力氣去整合」這一句話算是跟問題有直接關聯外,其他的答覆説詞,完全跟問題無關,根本沒有回答問題!

(一)過去長照1.0送餐都由縣市政府公開招標,並沒有直接委託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去執行送餐,造成無法落實照顧在地化。所以林政委拿送餐作比喻,祇是更凸顯作為長照1.0的制度設計者的林政委,從一開始就排斥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也可以説一開始就祇有「照顧社區化」的口號,而實質的作法是將照顧社區化的關懷據點予以排除!

二丶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過去沒有力氣去整合,原因是什麼?林政委有去了解嗎?

(一)林政委是否知道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過去一年祇有12萬元? 這樣一個沒有專職人力,完全靠志工,每一個月的行政及活動費祗有新台幣一萬元的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在資源如此貧乏下要扮演社區在地照顧整合者的角色,當然有其困難;更何況長照1.0的整體設計完全跳過村里社區及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導致村里丶社區更沒有資源扮演在地照顧整合者的角色。

(二)衞福部為何不去檢討, 1、是否強化它的專職人員及配備丶設施? 2、是否長照1.0及2.0應該如何跟村里丶社區的「在地照顧」整合在一起。 結果林政委及衞福部負責官員,不但不知反省,反而直接以:「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過去沒有力氣去整合」而直接否定之。

(三)如果「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過去沒有力氣去整合」,那請敎林政委,在同樣的資源條件下,那「巷弄長照站,就有力氣去整合嗎?」 如果你資源不給「村里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卻把資源補助給另起爐灶的「巷弄長照站」,那不就是浪費了全國2529個現成的丶且運作一段時間的「村里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嗎?

三、巷弄長照站的性質是什麼?設施是公的?或是私人的?經營主體是公共的村里社區?或是私人? 在巷弄長照站,究竟是公或私都還沒定義清楚下,就直接否定既有的2529個具有「公共性」的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那是不是會有「圖利私人」的問題呢?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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